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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预防监管安健函〔2013〕18号

发布时间:2013-2-25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:
为实现职业病防治“十二五”规划目标,上海市安全监管局结合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实际,制定并印发了《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预防监管三年行动计划(2013-201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,对未来三年上海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作出了分解规划,《行动计划》指导思想清晰,基本原则明确,总体目标规定合理,主要任务具体详细、切合实际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,为确保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(2009-2015年)》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现将《行动计划》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借鉴,并结合实际,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。 一是要认真学习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(2009-2015)》,增强贯彻落实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(2009-2015)》的紧迫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。二是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,尽快研究制定本地区职业卫生监管规划,明确今后三年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、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。三是要进一步明确职业病预防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,建立完善考核机制,确保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(2009-2015)》目标的全面完成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225